哈丁·奥斯:“主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p>
辛胡可:“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负责本案尸检的验尸官出庭作证。”</p>
哈丁·奥斯:“本席批准。”</p>
许仲文很淡定地坐在证人栏里。</p>
辛胡可:“请问你在死者林肯的身上发现了哪些线索?”</p>
许仲文:“我在死者的后脑勺找到一条很深的弹痕,初步估计是凶手从死者的后脑勺的位置开了一枪,贯穿了整个大脑,由前额穿过。”</p>
辛胡可:“要做到整颗子弹穿过,是不是要很近距离射击才能造成?”</p>
许仲文:“没错。”</p>
辛胡可:“你能不能根据子弹的型号去判断是由哪一种类型的武器械所造成的?”</p>
许仲文:“根据子弹的型号来判断,证实是短三寸的德军专用手枪,间谍专用,杀人于无形,最大的特点是易于收藏,许多杀手都喜欢挑这款类型的武器械作为刺杀的武器。”</p>
辛胡可:“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p>
哈丁·奥斯:“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向证人发问。”</p>
夏丽丽从座椅上站起来,很严肃地问着:“请问你是否可以判断,在开枪之后射出的第一颗子弹,也是唯一一颗子弹打在死者的身上之后,死者才会死亡?”</p>
辛胡可:“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问的问题非常含糊,而且不清不楚。”</p>
哈丁·奥斯:“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你重新组织你的问题。”</p>
夏</p>
丽丽很虔诚地鞠躬着:“那我重新问一次好了。请问你是否可以肯定,死者是死于头部中枪,而不是存在其他的致死原因?”</p>
许仲文:“死者头部中枪以后,曾经送到医院进行过短暂的抢救,他的致死原因是在脑部,虽然不是百分百肯定是子弹造成,可是我在死者的身上再也找不到其他的伤口。因此我可以判断为,死者是死于枪杀。”</p>
夏丽丽反问了一句:“是吗?法官大人,我手里有一份关于林肯的病历表,这一份表格上很明显地记录了林肯在生前有滥用药物的情况,并且在他身上出现了很多危险的副作用,只不过这些副作用是不足以致命的。</p>
另外一份就是关于林肯当天的验血报告,报告里指出他在案发当天服用了过量的违禁药物,这些药物会造成血管扩张,大脑细胞受到刺激性伤害。</p>
既然验尸官都不敢肯定死者的致死原因究竟是子弹的擦伤带来的后果还是滥用违禁药物所造成的,那么……”</p>
许仲文:“不!纵使有其他可能存在的因素,但是我在死者的大脑中找到碎裂的头盖骨以及部分脑浆,这种程度的伤害已经足以致命,不需要其他的质疑。”</p>
夏丽丽假装在自言自语:“是啊,检控官当然希望把整个案件都塑造成死者是死于枪杀的表面迹象那才是正常现象。”</p>
辛胡可站起来刚要发言,夏丽丽就抢先结束了审问:“法</p>
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p>
哈丁·奥斯:“主控官,你可以继续传召证人。”</p>
辛胡可:“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路德·斯金出庭作证。”</p>
哈丁·奥斯:“本席批准。”</p>
路德·斯金是一名联邦警察,工作行为十分的尽责,而且表现英勇,多次获得上司的高度赞赏,在执法的时候从来没有违反宪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