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因为偷电瓶被判了死刑!</p>
面对周队长的质问。</p>
这位李大仁垂下了头,坦白承认了,“没错,警察同志,我确实偷了几个电瓶车的电瓶。”</p>
周队长一边记着笔录,一边问道,“你为什么偷人家电瓶车的的电瓶啊?”</p>
其实,周队长在内心是稍微有点可惜的。</p>
这次在江述演唱会上被抓住的,只是一个偷电瓶的车小毛贼。</p>
大概关上几天就要放出去。</p>
成就感不是很足啊!</p>
面对周队长的询问,李大仁老老实实的回答,“偷电瓶是为了卖钱?”</p>
周队长:“那你卖钱要干什么呢?</p>
李大仁:“找小姐。”</p>
周队长:“你还票-娼啊?”</p>
“在哪里,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啊?”</p>
李大仁:“在北大街那边有个小巷子,上次李辉带我过去的。”</p>
周队长:“李辉是谁啊,你们怎么认识的?”</p>
李大仁:“上次一块赌博认识的。”</p>
周队长:“……”</p>
“你还赌博啊?!”</p>
李大仁:“就是有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才玩玩。”</p>
周队长:“为什么压力大啊?”</p>
李大仁:“因为,诈骗骗不到钱!”</p>
周队长:“特么的你还诈骗啊!”</p>
“诈骗,你骗多少啊?”</p>
李大仁:“没骗多少,就骗一千多,还没有抢劫挣得多。”</p>
周队长:“还有抢劫是吧!你抢了多少啊?”</p>
李大仁:“五六万吧。”</p>
周队长:“赃款是怎么处理的?”</p>
李大仁:“都拿去进货了。”</p>
周队长:“进货?进的什么货?”</p>
李大仁:“毒品。”</p>
周队长:“你还贩毒?卖家是谁啊?”</p>
李大仁:“啊,他现在已经不干了。”</p>
周队长:“确定吗?”</p>
李大仁:“确定。就是上次的交易的时候,我们没谈拢,被我给杀掉了。”</p>
周队长:“%#*&!@”</p>
他错了,错的离谱!</p>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这个叫李大仁的家伙,只是一个小毛贼。</p>
但现在看来。</p>
这个家伙,是犯了偷窃、票娼、赌博、诈骗、抢劫、贩毒、杀人等诸多罪名于一身的犯罪圣体啊!</p>
刑期,直接从一开始的十五天,到现在,估计至少是无期徒刑起步了。</p>
就这一个家伙犯过的罪行。</p>
都快抵得上他们公安局一个月的业绩了。</p>
周队长又有点羡慕江述了。</p>
抓住李大仁这样一个罪行满满的罪犯,差不多又是一个二等功到手啊!</p>
开个演唱会,各种功勋疯狂的往上送。</p>
真是让人羡慕的很啊!</p>
“警察同志,什么时候可以放我出去啊,我还得去修摩托车呢?”</p>
“放你出去。呵呵,下辈子吧。”</p>
审讯室外。</p>
听完整个审讯过程的江述,差点都要拍手鼓掌了。</p>
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p>
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招供对话啊!</p>
其搞笑程度,要是被报道出去,估计今年的诺贝尔最佳搞笑奖又没跑了!</p>
因为偷电瓶车电瓶被判死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