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子约翰二世在他的亲密伙伴阿克苏赫德陪同下进入了喧嚣德宫殿内。
之所以说是亲密伙伴,就是因为两者的关系显然有些超越君臣了,二者一直形影不离,并且关系亲腻。这几乎是帝国公开的秘密。
阿克苏赫是一位突厥奴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作为礼物送给了小约翰,二者一起长大,一起上战场,甚至有时会睡同一张床。
所以皇帝竟然把一位拥有突厥血统的奴隶任命成为了帝国的元帅。
这一举措在帝国内争议极大,有些人认为皇帝这是唯才是举,有些人则认为阿克苏赫靠着屁股才成为了拜占庭权贵。
而神圣罗马帝国的使者亨利,显然就持有后一个态度,他见到约翰二世,直言不讳:“尊敬的皇帝陛下,我听说了您的主意。您是担忧帝国军队都像他们的统帅阿克苏赫一样吗?所以你竟然会想到向赤潮臣服?”
他不在乎这话是否会激怒拜占庭的人,如果他们生气了,愤怒的表示无法接受这份耻辱。那双方将结为盟友,共同对抗赤潮。自己将是他们不得不倚靠的后盾,他们不会斤斤计较这个不敬的话语。
如果双方无法结盟,那他们的态度自己也没必要在意。
骄傲者亨利仰着鼻孔,他一向这般我行我素。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皇帝约翰就勃然大怒,脸色气的涨红。
阿克苏赫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怒火,对骄傲者亨利骂道:“你一个靠女人裙摆上位的纨绔,懂得什么?你知道赤潮来自哪里吗?”
亨利以鼻孔冷哼了一声,不屑的回道:“不过是一群野蛮人,我根本不在意他们的起源。”
约翰坐到了皇后身边,脸色阴沉,说道:“野蛮人?你对赤潮简直一无所知。你身上穿着他们纺织的华贵丝袍,却鄙夷他们是野蛮人?那你算什么?野蛮人都不如的野人?”
亨利动作一顿,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真丝制作的绿色长袍,这可是在法兰克福花费了巨大代价买来的丝织品,传说出自遥远东方的丝国。
那里的人生活在天堂一般的富饶之地,他们的田野里遍地是黄金,井里会冒出醇香的牛奶,女人可以用云彩一样洁白的丝,织成这种昂贵的布料,然后辗转万里卖到了法兰克福。
亨利很相信这种说法,因为这种丝绸穿起来真的是仿佛轻柔无物,除了天上的云彩,他实在想不出来究竟用什么东西,才能织成这么美丽,这么轻柔的布匹。
所以亨利说道:“好吧,我承认他们不是野蛮人。或许他们也拥有接近我们文明水准的文明。但他们绝对是不信上帝的一群未开化的猴子,难道你作为君士坦丁堡之主,东西方世界的皇帝,要向一群未开化的猴子称臣?你皇帝地尊严怎么维持?”
约翰重重地一锤椅子扶手,说道:“这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向东方地丝国缴纳贡金,在帝国地历史上已经有过一次。”
“公历1071年,曼齐克特之战后,帝国失去了小亚细亚半岛,帝国就曾经向丝国求援,请他们出兵帮我们对抗突厥人。”
“当时他们丝国是在一位神宗皇帝地统治下,他们以路途太遥远为由,拒绝了我们地请求。”
“但只过了几十年,他们的军队就已经击败了突厥人,打到了拜占庭的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