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 地底之城(1 / 2)

霸王之姿 独孤老道 1818 字 7个月前

饕餮护法幻化的老叟吸完这位修仙人的元神血肉之后,砸吧砸吧嘴儿,品品味道。自言自语的说道,:“嗯,修仙人的确挺美味的……惹得我真想在此打开杀戒呢。不过,还是寻找左护要紧呐。”</p>

言罢,他弯下药将地上那张修仙人的人皮拿起来,扑了扑上面的尘土之后,饕餮护法幻化的老叟把这张人皮一抖,然后像穿衣服一样的将人皮穿在了身上。</p>

等待他将人皮穿好了以后,原本老叟模样的饕餮护法,此时已经变成了之前的那位修仙人的样子了。</p>

饕餮护法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拂了拂胳膊上的皮肤,说道,:“小了点……不过凑合着用吧……有了这张皮,能省去我不少用来维持幻化,敛藏气息的功夫。”</p>

做完这一切之后,饕餮护法走出凉亭,踏上大路,悄悄地出了药石城,飞出了勾玉千城山。</p>

既然左护不在此地,他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饕餮护法打算一路打听过去,沿着左护的行走轨迹找到他。无论左护身在何处,都逃不过饕餮护法的万里追踪。</p>

……</p>

话说那天,左护替风飞羽解了围,逼走了胡六尘之后,便决定跟随着风飞羽一起游历五重天。寻找能够使得自己的修为再次进阶的办法。</p>

毕竟,如今的左护只是神元境界的修为。距离更高一层的永生境界,还有很长的路途要走,首先一个,就是要结出轮回果。而想要结出轮回果,就必须开出轮回花。</p>

所谓轮回果,其实是修仙人在修道途中,将自己从六道轮回之中拿回来的轮回印记修炼成“本我之元”,从而将这部分本我一个元与修炼到大成境界的元神相弥合,达到真正的本我圆满地状态,从此,不死不灭。进入理论意义上的永生境界。</p>

之所以顺是理论上的永生境界,其实是指寿元无尽。</p>

一个永生境界的修仙人如果待在一个地方不动,他能够与天地同寿,日月同辉。但是一旦遭遇意外,也是会死的。而永生境界的修仙人在没有得到天庭仙籍的状态下死去的话,就会永远的灰飞烟灭。</p>

……</p>

左护在三重天的时候,接受了风飞羽的仙力赠送,修为大涨,脱胎换骨。从而引来了地狱鬼差,为其归还轮回印记。</p>

据地狱鬼差所说,左护在十万年间经历轮回一千二百三十六次!每一世都为凡人生灵,由那位地狱鬼差接引入地府就有七百多次!</p>

没想到,这次左护的灵根开窍,走上了仙缘大道。更没想到,只有一次,便能脱胎换骨。</p>

并且左护还从地府鬼差那里知道了有关于轮回印记的作用。</p>

……</p>

在地府冥界之中,有不计其数的生灵轮回于其内,他们的生死存亡,命格运势,有一半以上都需要十殿阎王以及判官们定夺!为了维持这样繁杂的局面,他们需要将每一个生灵的生命气息录印在生死薄上,方便掌控众生灵的来和去!……久而久之</p>

,生灵在地府冥界里轮回次数多了,就会让自身三魂七魄里的气息更多的残留在地府,使得五行残缺,命格不全!而这股残留于地府之中的原始之气,便是轮回印记!……他们冥府之中的人,可以通过这轮回印记知晓生灵的主人在人间生命造化!若是寿元断绝了,就会及时派遣鬼差勾魂使,将其重新拉入轮回。若是得了大机缘飞升上界,从此脱去凡胎,地府冥界也就无权再管制了,这个时候,阎王大人就会派鬼差归还其留在冥府里的轮回印记,并从生死薄上将飞升仙人的名姓勾销。</p>

得到轮回印记的修仙人,可以做到真正的脱胎换骨,从吃不再受地府冥界,十殿阎罗王的管辖。但是,这样有利也有弊。</p>

修仙人在收到轮回印记之后,将永远不再受到地府冥界的管辖,然而在登上九重天凌霄宝殿接受天庭仙籍封赏之前,他们的生死机缘均都由自己负责!……虽然会享受自由,但是如果稍有不慎道消身死,元神魂魄无所依托,沦为孤魂野鬼,最终结局只能是灰飞烟灭!</p>

所以,想要摆脱这种风险的话,就要努力修炼,达到永生境界以后,有资格进入九重天,倘若得到玉皇大帝的赏识就能得到仙籍册封,将自身的一缕道魂神魄留在天庭仙籍典册上。</p>

这就是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不死不灭金身。即使发生意外道法金身陨落了,天庭也能够通过之前留在仙籍典册上的道魂神魄,将其重新复活。</p>

这其实,就是将修仙人的轮回印记,从地狱转到了天宫而已。</p>

而这个将轮回印记从地狱转到天庭的过程,就是一个修炼生灵整个修道的漫长过程……</p>

……</p>

如今的左护,已经是神元境界的修仙人了。他接下来所要做的是,不断吸收仙力,积攒体内轮回印记的的本我之元,使之普通一颗种子一般,开出本我之花。统称轮回花!</p>

而想要积累这种“本我之元”,需要吸收大量的道法之力。</p>

这也正是诸多神元境界修仙人总是渴望击杀功德榜通缉令上的妖魔,引动功德榜现世的根本原因。因为功德榜上有天庭设立的功德赏赐,有充足的道法仙力供修仙人吸收。</p>

当年的胡六尘,就是吸收了功德榜上的道法仙力恩赐,才一飞冲天,结出轮回果,得道永生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