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待替换(2 / 2)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李光地又担任会试副考官,并与侍郎博霁、徐廷玺以及原任河督靳辅视察黄河工程情况。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李光地奉旨提督顺天学政。当年四月,李光地的母亲离世,按照礼制李光地需解职回乡丧居以尽孝道,称为丁忧守制。康熙皇帝颁下谕旨,称:“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可在任守制。”李光地接到谕旨后表示:“臣蒙荷圣恩,怎敢不以残喘自效?”不过,他还是提请康熙给予九个月假,让自己往返治丧。 [13]</p>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丧期满,康熙命其官复原职。次年,授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顺天督学。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优善”、“清廉”,迁任直隶巡抚。在任期间,李光地很好治理了当地水患,得到康熙帝褒奖,不久被拔擢为吏部尚书。 [14]康熙四十年(1701年),主持治理永定河的河务工程顺利竣工,获得了康熙手书“夙志澄清”匾额及御制永定河诗、御服衣冠等赏赐物品。</p>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给事中黄鼎楫、汤右曾等人合疏弹劾李光地抚绥直隶灾民不利,不将灾民逃散情形据实陈奏,请求朝廷严加处分。八月,御史吕覆恒劾奏李光地处理秋审事宜任意断决,给事中王原又颏奏李光地荐人不当。但是,这些非议大多遭到了康熙帝的否决。在吏部尚书任上,李光地对兵制、官俸、蠲免钱粮等方面屡有建言。 [15]</p>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吏部接到康熙谕旨:“李光地居官甚好,才品俱优,着升为文渊阁大学士。”这样,年过花甲的李光地正式登上了相位。 [16]</p>

康熙四十九年(1711年)后,李光地数次上疏请求休致。而晚年的康熙因立储不当之事心中郁郁,身体多病,对李光地这位老臣很是眷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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