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好吃(1 / 2)

方孟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李若格真实的饭量。</p>

吃了半桶饭,七八个菜,竟然还能干进去两大碗红烧肉。</p>

也难怪苏韶没日没夜赚钱,家里的生活还一直捉襟见肘,根源竟然出在李若格身上。</p>

练武的人,原来是饭桶。</p>

方孟转念一想,不对啊。</p>

秦元也是高手,饭量怎么跟普通人一样?</p>

难道是因为他的实力不如李若格的原因?</p>

貌似也只有这个理由。</p>

正想着,就看见张婶将剩下的红烧肉装进碗里。</p>

方孟不放心,提醒道:“张婶,现在天气热,这红烧肉过夜就会坏掉,一定要今晚就吃完,否则明天吃,会吃坏身体的。”</p>

张婶露出灿烂的微笑:“少爷多虑了,这么好吃的肉,我家那两个哪里忍得住留到明天呢。”</p>

她刚才也没少吃,毕竟第一次尝试这么好吃的肉食,能忍住才怪。</p>

此时,她对方孟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原来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少爷,竟然有如此高超的厨艺。</p>

“那倒也是。”</p>

方孟煞有其事的点头,我果然是有做菜的天赋。</p>

秦元早早端着一碗红烧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不太习惯跟女子同餐,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怕人家看不起他那野猪进食的吃相。</p>

云儿吃的时候也没有女孩子的斯文,倒是挺有孝心,撑得吃不下了,这才不忘给梁叔带一份。</p>

苏静舟在众人中算是最能忍耐得住欲望的人,虽然没少吃,但她的吃相还是那么优雅,还不忘文绉绉的评价几句。</p>

不愧是大家闺秀,就是有排面。</p>

与同为大家闺秀的李若格,完全是两个极端。</p>

“张婶,我爹回来别忘记把那碗提前留着的红烧肉给他端过去。”</p>

张婶每天要等方若臻散值回来才能回家,但是提前打扫倒是可以先做。</p>

“好的少爷,我会一直热着。”</p>

“嗯,对了张婶,刚才你一直在我身边,这红烧肉会做了吗?”</p>

做这玩意一次就行了,让方孟天天做,还不如杀了他。</p>

“大概会了,不过还要亲自动手才知道。”</p>

这么有信心?</p>

方孟笑道:“那好,明天你来做,我在旁边指点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p>

“可是……少爷,这饴糖和烈酒……我拿不到。”</p>

“这都不是事,我跟王同说,以后只要做红烧肉,你就去拿,就说我说的……不对,”方孟嘿嘿一笑:“明天做完,给王同送去一份,只要他尝过之后,我就不信这老小子还能给你使绊子。”</p>

张婶好像想到了王同追着自己给饴糖和烈酒的场景,也跟着微笑道:“好的少爷。”</p>

随后,方孟在苏静舟耳边低声道:“苏小姐,我回去练字了,你也尽早把李若格这家伙驯服,让她不要动不动就炸刺。”</p>

“我可是练武之人,不要以为你们说悄悄话我就听不到,”李若格正在埋头舔盘子,用她的话来说,这么好吃的食物,放了这么多好东西,一点都不能浪费,在听到方孟的话后,立刻抬起头来表达自己的不满。</p>

“你继续,”在没有驯服这头暴龙之前,方孟还是尽量不招惹她为好。</p>

没多久,方若臻回来了。</p>

与他同行的还有金景,也就是金阳的父亲。</p>

这俩父子,还真是心有灵犀。</p>

一个先来一个后到。</p>

毕竟家里新增一人,怎么也要跟一家之主的方若臻通个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