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参与草案修订1(2 / 2)

这时,其中一位专家微笑着回应道:“何副厂长客气了!您不仅是红星钢铁厂的生产副厂长,还兼任着红星机械制造厂的厂长呢。要说对于工业企业的管理经验,那您绝对比我们这些纸上谈兵的人要专业得多呀!有啥问题您就直说吧,咱们共同探讨、共同进步嘛!”</p>

听到这番话,何雨柱也笑了笑,接着说道:“是这样的,我注意到草案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企业有权对国外的新产品展开研究;第十九条又着重强调了应当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自主创新。这两点无疑都是推动国营工业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过……”</p>

说到这里,何雨柱稍稍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在整个草案当中,我并没有找到与这两个条款紧密相关的关于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毕竟,无论是开展国外产品的研究工作,还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项目,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支撑啊。”</p>

“根据我认真仔细地阅读完这份草案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来看,如果一家企业想要依据这两项条款去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那么它们一定要先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的申请才行。”</p>

“如果未能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批准许可,这家企业不仅无法采取任何实际行动来推进这些活动,甚至连基本的实施能力都不具备。”</p>

“如此一来,这是否会对企业自身的自主创新造成不利影响呢?毕竟企业在缺乏足够资金支持以及灵活决策空间的情况下,很难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p>

“尽管第二个五年计划即将圆满完成,咱们国家的工业实力相较于建国初期而言确实已经取得了显著且巨大的进步。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当把我国的工业实力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时,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p>

“所以说,若要切实有效地缩小这种差距,我个人认为应当全力以赴、不遗余力地鼓励广大企业积极投身于自主创新领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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