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对于发生在他们视线之外的事情一无所知,像他之前所说的把该做的事情做好。
为了拿到创业大赛的那三十万奖金,林一他们正在补一个手续,就是正式注册一家公司。
是的,之前这么久的时间他们完全是在“裸奔”,这个所谓的创业团队从工商上来说连个经营实体都没有,以他们之前的规模也没人来核查就是。
这回不一样,提供这三十万的是创业大赛的赞助商MBB,作为一家大型跨国公司他们的财务制度当然不会这么草率。
所以林一需要有一个法律上的经营主体作为正式的借款人,这笔钱只能打到公司的账上。
MBB对资金的监管不会很严格,不过理论上来说他们是有权利要求来查账的,所以花钱的时候肯定不能像之前那么随心所欲。
“这样的话我们还需要一个财务,咱们学校有会计专业吗?”
这个问题当然只能由对学校最熟悉的李莫言回答:“好像没有,不过有一个金融专业。”
“差不多,能不能去找一个硕士生来做兼职的财务?”
不是这个岗位需要多么高深的学识,会计是个熟能生巧的工作,研究生一般多少有过实习经历了,可以直接上手。
“我找找人。”李莫言答应下来。
照理来说财务这么重要的岗位不应该用兼职,不过林一的意思只是让他做账而已,钱只能掌握在他们三个手里。
“别的倒也没有什么了,营业执照我会去办出来,为了早点拿到钱估计得找人办个加急。”
李莫言和李建国没有什么异议,还是林一自己又做了补充。
“对了,还有一件事。”
“我看了上次给的合同模板,这里面约定的是我们三个人共同承担三十万的连带担保义务,我希望能够改成按股权比例承担。”
这里面的区别是,如果随便外卖网一年后到期还不上这三十万,所谓共同承担就是可以找他们三个人的任意单个或者多个人来索回这三十万。
而林一说的按股权比例承担,就是他持有新公司80%的股权所以承担80%,也就是二十四万的担保义务,而另外两人只各自承担三万。
这种安排主要是保护小股东,也就是李莫言和李建国的,他们的担保金额一下子从三十万降到了三万。
因为无论是林一卷款跑路还是网站经营不善导致最后需要履行连带责任,理论上来说他们本来是有可能被追索三十万的。
当然了,非要较真的话李莫言和李建国也是有可能卷款跑路的,但通常来说大股东的控制权是远超小股东的,所以说这个保护主要是给他们。
总而言之,林一这么说的意思是不占这对姐弟的便宜。
李建国还有点懵懵懂懂,林一给他掰开揉碎详详细细地解释了一边。
“嗐,用不着这么见外吧,我跟我姐难道还会信不过你吗?”这家伙听完之后还是一贯的大大咧咧。
李建国会是一个很讲义气的好朋友,但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完全称职的商业伙伴,林一没有多解释,只是说:
“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
李建国好像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表态听起来过于鲁莽了,又补充道:“MBB那边会同意吗,这样一来的话他们的担保不是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