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紫河车包子(1 / 2)

刘麦囤这一辈子善于做饭,他的烹饪手艺有点野路子,尽管他擅长炸煎炒等复杂技艺,但他所制作的饭菜在色香味上却总不能达到令人满意,这得益于他自幼练就的手艺只是为填饱肚子。</p>

没娘的孩子没人疼,吃饱吃好全靠自己。小时候还有奶奶疼,奶奶岁数大了,刘麦囤只能自己解决肚子问题。从五岁开始,他便开始自己做饭,贴饼子,做窝头,捞油饼,在厨房里做饭,锅台高够不着,他搬个凳子垫在脚下。</p>

在家能做饭,在外更是会找吃的。他的烹饪方式虽看似粗犷,实则充满智慧:用破碎的瓦罐片烙饼,挖掘土坑制作叫花鸡,甚至利用蓖麻叶烤制活鱼。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为了满足儿子对肉食的渴望,他更是从野外带回一头死猪,经过一番巧手处理,竟将一锅白水煮肉片做得比现今市面上的许多菜肴还要美味。</p>

刘麦囤的烹饪之道,被戏称为“瞎捣蛋”,但这背后却是对生活的无奈与抗争,是他为了生存而练就的实用技能。他的手艺虽非炉火纯青,却足以让一家人在艰苦的岁月中免受饥饿之苦。这种简单明了、省时实用的烹饪方式,正是他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p>

樊玲珑死后,刘麦囤悠然自得地做了两年富贵少爷。二叔刘汉水对他关怀备至,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日常生活。无论是白日里四处奔波,还是夜晚安顿入睡,刘汉水总是不离左右,悉心呵护。日复一日,刘麦囤仿佛被捧在手心里,无论是走路还是出行,总是被刘汉水紧紧抱着,扛在肩上,或是背负着,仿佛从未让他的双脚沾染尘埃。在这般宠爱之下,刘麦囤的口腹之欲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无论是街头小贩的热腾腾的烧饼,油光滑亮的油条,还是香气扑鼻的牛肉胡辣汤,只要刘麦囤的小嘴一开,刘汉水便会立刻为他寻来,确保他的味蕾时刻享受着美食的滋养。</p>

刘麦囤五岁那年,刘汉水结婚成家,一年后有了儿子。刘汉水谨遵老婆的口谕,再好的侄儿不如儿。怀抱肩扛的不再是侄子刘麦囤,而是他的亲儿子。刘汉俊刘汉龙没结婚的时候自己玩,指望不上。后来结婚成家有了孩子,更知道跟谁亲。刘汉山整天钉在后红楼孔家,刘曹氏为丈夫刘德全的病愁得见啥都烦,刘麦囤被放了羊,成了孤儿。</p>

刘麦囤第一次做饭还不到五岁。从地里割草回到家,馍篮子是空的,饭锅也是空的,刘曹氏的咒骂是实在的。好在家里有面和油,偷一些出来,自己和面,用烂水缸瓦片当锅,烙出半生不熟的饼填肚子。有了这一次不求人不挨骂还能填饱肚子的操练,刘麦囤如鱼进大海,各种生存技能飞速见长,远比贝尔的野外生存精彩。</p>

刘麦囤能把各种货物变成实物装进肚子。钓鸡宰狗,下河摸鱼摸虾,燎麦穗烤棒子摸瓜打枣样样精通。最绝的手艺是花生红薯芋头地里,上面的叶茎不动,他从下面挖出灶坑,用柴火烧熟吃进肚里。人走时收拾干净,不到叶茎干枯,根本看不出这些作物经历过掏心挖肺的手术。我老奶到地里看到花生红薯茎叶干枯发黄,拔掉后下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几个黑头的根茎,弄不明白是什么动物把下面的果实吃掉了。我老爷刘德全笑笑不语,他明白是咋回事,他小时候也没少干这事儿。</p>

经历过大饥荒挨过饿的人都有一个好习惯:不挑食。只要是能吃进肚子填饱坑的东西,都能往里面塞。要说刘麦囤也是常为填饱肚子着急发慌的人,他居然还挑食。他有一样东西打死都不吃,那就是羊肉。</p>

刘麦囤不吃羊肉是因为受骗上当,骗他的人是马赶明。那年他八岁,马赶明五岁。</p>

要说一个八岁的孩子的心眼儿玩不过一个五岁孩子的,别人可能真有点儿不太相信。实际上,刘麦囤这一辈子都没有玩过马赶明,除了刘汉山能和马家侯家的人打个平手,不分高下,刘家的其他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刘家的人都是直肠子,实心眼儿,倔脾气,他们有一说一,绝对不会想到还有二三个心眼可以利用。如果和你对脾气,他们可以把肉剜下来给你吃,但如果不对脾气的人,他们连剜你一个白眼的心情都没有。</p>

刘麦囤的衣袋里珍藏着一件特殊的物品,一个油壶。这油壶并非普通的容器,而是从战场上亲手捡回来的机枪弹壳。</p>

除了这个油壶,他的衣袋里还珍藏着一个小巧的布包。这个布包虽然不起眼,却装着他的生存之道。里面装有火镰石,那是他在野外生存时用来生火的工具;大盐,那是他调味食物的必需品,无论多么简单的食物,有了盐的味道,就会变得美味;还有花椒,这是一种常用的调味料,能让食物更加美味,也能驱寒暖身。</p>

无论他走到哪里,无论是在战场上的临时营地,还是在荒野中的孤独小屋,他都会带着这些物品。每当遇到美味的食物,他就会在外面将这些食物做熟,然后美美地饱餐一顿。这些食物不仅满足了他的胃,也带给他生存的希望和力量。</p>

那天,他在地里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蛋,这个鸟蛋的大小介于麻雀和鹌鹑蛋之间,比鸡蛋和鸭蛋要小一些,它的外壳雪白透明,形状滚圆溜圆,看起来十分诱人。刘麦囤推测,这可能是野鸡蛋,或者是鹧鸪所下的蛋,因为他在周围并没有看到任何活鸟或飞禽的存在。他观察了一下下面铺着的一层细如麻线的干草,认为这里并没有水源,于是决定将这个鸟蛋煎来吃。在那个年代,经常会有一些水缸的碎片或者破锅片被放在地头,作为两家之间的地界标志,锅的问题也因此而得到了解决。</p>

他点起了火,将破缸片架在上面,然后浇上油,将鸟蛋打烂后摊在水缸片上,很快,香味就四散开来,弥漫在空气中。就在蛋黄刚刚开始凝固的时候,马赶明和他的二弟马赶车来到了现场。马赶明看着那个正在煎煮的鸟蛋,抽动着他的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麦囤哥,能不能给我吃一口?”</p>

刘麦囤比马赶明大三岁,比马赶车大五岁,面对这两个比他矮半头的淘气小子,他完全没有给他们面子。他也不喜欢这两个小子,他们总是带着一副狡猾阴险、坑蒙拐骗的样子,和他们爹就像是从一个窑炉里烧出来的砖头,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p>

“滚开,这没你的份儿。”刘麦囤大声地呵斥他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