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醉乡 (一 下)(1 / 2)

家园 酒徒 2728 字 3个月前

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p>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是没有族群界限的。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p>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油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p>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p>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可回报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p>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帐!”</p>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来苏啜部。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p>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p>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p>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结构,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p>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的推广到捕猎队中。</p>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p>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p>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p>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p>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p>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p>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p>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p>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p>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p>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p>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p>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p>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p>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