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爱情,是如此令人着迷(1 / 2)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那个下雨的黄昏,她突然红着眼质问他,西狼昆仑大汗萆青十四年,他在哪儿。为什么他在昏迷时说的话,让她如此激动。</p>

苍梧的一场重伤,让他陷入一个混混沌沌的世界里,满脑子的浊气。</p>

他忘记了前尘,拖着病躯,麻木地活着。</p>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事。于是,活着,成了他最直接的渴望。</p>

为了活着,他可以弯腰。</p>

为了活着,他可以卑微。</p>

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填补心中那个巨大的缺口,茫然的缺口。</p>

现在,在这临安九月中旬满城的桂花雨中,在惊马过后,他什么都想起来了。</p>

太后让他来冒充白云霄,将所有能探到的关于白云霄的线索全部告诉了他。他努力地扮演着白云霄。</p>

其实……他本来就是白云霄。</p>

只是,太后不知道,他还曾有过一个身份——呼衍霄。</p>

黑水镇白锦园的少东家,白府独子。十八岁时,父母做主,娶妻云雁。夫妻恩爱,松萝共倚。婚后半年,他带着商队去北凉。临行前,妻初有孕,他们在床头一道系下了同心结。她站在檐下送他,眼泪落到他手心里。他摸着她的发,说,云雁,你那么喜欢晴雪香,将来咱们的女儿,便取名叫若梨吧。</p>

她说,你怎道是女儿呢,我要给你生个儿郎,将来让他替你跑商队,你便一直在家守着我。</p>

他笑,说她傻,这世道兵连祸结,若生了儿郎,是要入行伍的。</p>

他转身离开。</p>

走了几步。</p>

她追上来说,云霄,不走好不好?</p>

他不答。</p>

他那次去北凉,明面上是带商队出境做买卖,真实的目的,是配合官府,营救在“昌启之耻”中沦落敌手的几个重要的中原将领。他们都是主战派大臣,对朝廷忠心耿耿。</p>

商队,是最好的掩护。</p>

能让鞑子放松警惕。</p>

家国有难,匹夫当勇。纵商贾,亦不能袖手。</p>

这些话,他不能对妻子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p>

他就那么看着她的眼泪淌啊淌,淌到云朵里,变成黑水镇的雨。</p>

她问,云霄,什么时候回来?</p>

他说,很快。</p>

两个月后,商队成功解救了那几个主战将领,将他们藏在装满货物的仓车中带回。</p>

半路上,遇到北凉鞑子的截杀。</p>

鞑子逐个杀死了他的同伴。</p>

本来,他以为,他也难逃此劫。</p>

可是恰好,北凉官府正四处觅一些匠人,修筑城池。他为了活命,主动说,他会做工匠活儿,手艺不错。中原的工匠手艺,确乎是比异族精湛。为首的鞑子寻摸着他有些用处,留了他的性命,将他作为俘虏,送去修城池,做苦力。他从此更名改姓,取了个北凉名字,叫呼衍霄。</p>

他无时无刻不想归家。可是俘虏被看管得很严,根本没有人身自由。</p>

他在北凉,一待就是十几年。</p>

那十几年里,他没有笑过一次。</p>

他数着年岁,数着风霜,眼前常常浮现云雁那张流泪的脸。他知道,妻子等他,一定等得很苦。说不定,故乡的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p>

飘零辗转,他又被北凉送去西狼大漠,助忽穆烈修葺王城。</p>

在大漠的一年里,他遇见了他生命中的意外:多兰。</p>

平日里,他从来不跟任何人多言语。</p>

总是默默地干活。</p>

夜里,他一手摩挲着银针,一手捧着酒壶,靠在沙丘上,看星星。大漠的星星,明亮极了。</p>

在西狼,他受到的看管,比在北凉时,略松了些。</p>

他酝酿着逃跑。</p>

凭他一双脚,想要离开大漠,路途遥遥,简直是痴心妄想。</p>

他必须偷一匹马。</p>

他苦苦思索着这件事。</p>

他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明艳的女子,眼神灼灼地看着他。</p>

她是初入军中的营妓。</p>

她笑着,跟他搭话,向他讨酒喝。</p>

他不理睬,径自走了。</p>

她托着头,看着他鹤一样的背影,越发觉得新奇。</p>

军中的兵丁们,都争着讨好她,献殷勤。她还没有见过不好色的男人。他是唯一一个。她从小到大,目之所及的人,都带着一股蛮气,只有这个人,寡言,儒雅,斯文,就算做着粗活儿,手指也是干干净净的。</p>

他脸上总是有一种她看不透的雾霭,让她想要探寻。</p>

她于是频频出现在他面前。帮他避过扎鲁忽赤的责罚;替他多讨几文工钱;在兵丁们找他的茬时,从中斡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