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糜竺(2 / 2)

璧人,是指此人仪容美如璧玉。

别误会,糜竺的取向没什么问题,只是收藏癖又犯了而已,不然他家里也犯不着白养那么多僮仆和食客

徐嘉树也好奇地打量着糜竺——这就是那个刘备的吉祥物大舅哥

早知道自己当初就多玩玩三国志了,现在竟然一时想不起此人的属性,只记得政治貌似八十出头的样子

但是再怎么忘,糜竺是刘备的大舅哥加天使投资人这个身份,徐嘉树还是知道的。

这是条大腿!

“咳咳叫我子茂就可以了。”

在古代,汉族男子二十岁冠礼,女子十五岁笄礼后,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人际交往为表尊敬,必称其表德之字,后称字为表字。

子茂,便是徐嘉树给自己取的表字了。

互通姓名之后,糜竺见徐嘉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以为是自己的排场太大,让这位壮士有点局促。

他轻轻一挥手把婢女们屏退到门外,亲自给徐嘉树倒上一杯酒,“且先饮此杯,去去秋寒。”

不像那些高高在上的士族,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很难获得他人的人身依附,只能靠施恩救济,推心置腹这一套。

徐嘉树一饮而尽,忍不住砸吧砸吧味道——糜竺的酒已经是这个时代的天花板了,但也只是杂质没那么多,受限于发酵工艺,度数是远远不够看的。

“好壮士!”糜竺眼前一亮,又俯身亲自给徐嘉树满上,“且再饮一杯!”

如此数次,糜竺甘愿为初次见面之人俯身斟酒,没有丝毫不耐烦,气度令人心折,若徐嘉树真是个平民出身的壮士,恐怕几个回合就要被他拿下了。

可惜糜竺碰到的是一个现代人。

“好了好了”

徐嘉树连忙推辞,倒不是酒量不够,实在是这玩意度数太低,喝着没什么劲,而且他也很不习惯这种被人当成“壮士”的感觉。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子茂来此,可是想入鸿都门学”糜竺试探道。

徐嘉树可不知道这地方现在已经人人唯恐避之不及,他点点头道:“不知子仲有何教我”

糜竺随后几句话便把鸿都门学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劝告道:“别看现在还人来人往,等士人彻底掌权,只怕要将此处夷为平地,以泄他们心头之恨。”

说罢,糜竺观察徐嘉树的反应,却见他面色如常,心里又暗暗对徐嘉树多了几分敬佩,光就这份拿得起放的下的豁达,就比徘徊不定的自己强。

这是个人物。

“不如子茂留在我这里,也好准备考试,若是鸿都门学逃过此劫,再入学也不迟。”糜竺提议道。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徐嘉树也不推辞,糜竺可是自己见到的第一个历史人物,名声也相当不错,有这样的大腿,没理由不抱。

不过话说回来,糜夫人今年几岁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