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一壶酒三尺剑(1 / 2)

只有唐公子哭丧着脸,他没有唐人的诗才,更没有唐人的肚量——唐人正是因为喝的是低度酒,所以一次喝下的量肯定多。

经年累月,肚量能不大吗?

“哪位姑娘可为席纠?”

柴荣达对那四位胡姬笑问道。

四名胡姬相互看看,另外三人都伸手指向坐在唐云身边的小胡姬,齐声笑道:“春香慧黠过人,又是酒中大户,当为席纠!”

所谓酒中大户,即是海量。

春香也不推迟,大方地站起身向柴荣达盈盈一福,算是接受了。

看不出来啊,小小年纪就被众胡姬推为“酒中大户”了。

裴旻似乎有些急不可耐,向柴荣达拱手道:“那咱们就开始吧!东道主请先——”柴荣达虽是个商贾,但跟文人骚客打交道多了,也粗通辞章。

况且酒宴上赋诗行令,娱乐第一,诗才第二。

只要符合令格,就算通过了。

众人只图一乐,没人会去追究是否对偶是否切韵。

因此柴荣达也不客气,况且他事先早有准备,早早就打好了“腹稿”,只见“财气奔放”的柴掌柜缓缓站起身,腆着个大肚腩,伸手指着案上的酒胡子,摇头晃脑地吟诵道:“鼻何尖,眼何碧。

仪形本非天地力。

雕镌匠意苦多端。

翠帽朱衫巧装饰。”

吟毕,大财子向众人笑着拱拱手道:“献丑献丑了。

哈哈哈!”

“好诗,真是好诗!”

唐云率先鼓掌,一脸崇拜地仰视着柴荣达。

实际上,这厮根本就没听清楚柴掌柜那一口富有浓郁家乡口音的官方普通话。

丫的,这就算过关了?

待会小爷我赋一首打油诗,看能不能蒙混过关。

“请这位贵客赋诗——”春香举着手中的令旗向李白一指,笑说道。

诗仙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负手踱到窗前,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了濛濛细雨,细雨中的郊野像一副湿润的泼墨山水画。

今日是清明节,下点雨倒也应景。

然后李白又把目光投向春香等四名貌美胡姬,抬手轻捋美髯,出声吟道:“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

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说着走到自己座位后,端起案上的金叵罗,仰头一口饮尽,哈哈大笑道:“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

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

卧槽,好诗好诗,不愧是诗仙,一张口就是传世名篇!这诗唐公子完全听明白了,吟咏的对象就是胡姬酒肆,不单是听明白了,几乎可以说他这对这首歌是倒背如流!唐公子吓出一身冷汗,心有余悸,只因那会儿他诗兴大发时,差点就把这篇吟诵出来了。

只是一念之差,他选择了诗仙已经“发表”过的作品,而不是这首才将横空出世之作。

不然的话,诗仙没准会抽出袖中三尺剑,上前就要结果他的性命。

在唐云的印象中,李白除了是个酒中大户,腰力惊人,他还是个深藏不露的剑客。

李白的一生,用九个字概括足以:一壶酒,三尺剑,万卷书。

史书说他“十五好剑术”,任侠使气,据说无论走到哪里,袖中都藏着匕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他有他自己的诗为证。

在这一点上,李白与初唐诗坛领袖陈子昂的经历极其相似。

都生在蜀中,都是家中殷富,少年时都尚侠好剑术,都曾因击剑伤人,差点惹下官司,最后都是家里花钱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