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叠信纸,却并不是书信。
仔细一瞧,原来是一些日记。
王宁饶有兴致地拿起来,细细一读,还挺有意思。
上面写着:
2003年5月27日,上网的时候,意外的收到洁云的留言,让我打电话给她,并且留下了手机号码。
当即发了短消息联系,下机后,就急忙打电话到她家,聊得挺愉快,特别是她答应送给我照片。
并且给出两个方案,一是用信寄,另外是当面交接。
考虑到30号就要走人,去医院实习,两天的时间不能保证可以收到,故选择使用第二套方案。
可是,洁云却又不肯来学校,而是让我过去找她。争取了几回无效,只好按照她的意思,29号晚上去赴约。
29号,卖了寝室里的废物家当,总共得了50元块,买了两个西瓜,剩下则充作晚上的加餐费。
当然了,还是在老地方吃了,应该说味道还行吧,我只喝了一小杯啤酒。
由于没有关注时间,看表的时候突然发现已经到了六点半。而约会的时间是晚上7点前,于是准备速速赶往南京西路坐公交车。
走之前给洁云通过电话,知道她正在路上(师大处),得知我尚未动身,语气有些不快,告知最晚等到7点。
我有些打退堂鼓,幸好洁云又补充说了一句,如果再迟的话,可以打电话把她从家里叫出来。于是,我这才松了口气。
挂断电话,急匆匆去等车,不想又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
经过挺长时间的乘车,终于到达目的地。
公交车门打开的时候,便看见有一女孩推着自行车,隐约便是洁云的轮廓。
不过,毕竟是晚上,并不是很确定。从公交车上下来后,她已然对着我挥手打招呼,于是连忙跑上前去。
闲聊了几句后,她便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照片。我看了看,说实在的,不是太满意。觉得照片没有本人漂亮。
不过,又一次仔细打量了她,也似乎没有上次见她时那么心动了。
她今天穿了一件T恤,下面是牛仔裙的搭配。当然了,不得不说,她还是一位实打实的美女。
她似乎又长高了些,搞得我站在她的身旁有些不搭。
她说这是她的地头,不想碰见熟人,从而让人误会我是她男朋友。我竟无言以对。
因为之前的通话中,洁云已然明确告诉我,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两人很甜蜜,当时其实已经很黯然。
然后,她说弄丢了钥匙,便让我陪着她一起去配钥匙,也正好一起走走。
毕竟,今后应该没有机会了。
我自然没有拒绝,开始边走边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
之后找了几处配钥匙的地方,说要一元一把,她竟然嫌贵,都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要配钥匙。
后来无意间聊起吃饭的事,便说我因为宿舍聚餐,所以耽误了时间,来迟了。
然后,洁云开玩笑的说,她还没有吃饭呢!
也不知道她说真的还是假的,不过这是她家,大概率是假的。反正也没有去探究,装作没有听见了事。
而后,她又问接下来去哪儿?我答,这是你的地头,当然是你说了算。
她却并不买账,于是僵持了一会儿。她就提出要不我先走人?我思忖片刻,觉得别无选择。便言不由衷的点头答应。
道别后,我去坐公交车,然后回学校。
虽然本次约会并没有我所期望的那样浪漫,不过,终究是拿到照片了,也算达到目的了。
也许两个人根本只属于网络上的朋友,至于现实,也就仅仅止步于此了……
日记看完了,王宁不禁感慨万千。
王宁记得非常清楚,这位日记中的洁云不是别人,正是网友“木瓜的香甜”的真实名字!
而这位“木瓜的香甜”在自己重生后的第一次上网时,居然主动找他聊过一次天。
这是多少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